运用“雕刻”的制作技法,利用刻刀、画笔、颜料、电烙铁等将葫芦制作成工艺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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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对象
2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3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葫芦工艺品制作 职业领域:工艺品雕刻工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制作毛坯 1*能挑选适合做原料[文]的葫芦
2*能根据葫芦的形状[章]设计并绘制图案 1*葫芦的质量鉴别知[来]识
2*美工知识 30%
(二)
雕刻、绘制图案 1*能用刻刀雕刻图案[自]
2*能用电烙铁烫图
3*能用画笔绘图 1*刻刀的使用及雕刻技术
2*电烙铁的使用及安全
3*颜料的配制及绘画技能 50%
(三)
制作成品 1*能对加工后的葫芦[证]进行打磨、上漆 1*打磨技术及砂纸的[书]选用
2*漆的调制 20%
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葫芦工艺品制作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min。
(四)鉴定场地及设备要求
具有能够满足10人以上鉴定需要的场地、设备、工具等要求,并具有通风、照明和相应的供排水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