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分类-证书资讯 / 正文

关于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编号规则的通知(关于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编号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规范化管理,维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有关要求,现对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编号规则作进一步规范,请遵照执行。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采用13位阿拉伯数字编号:
(年份)+(省代码)+(市县代码)+(序列号)
口口11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其中:年份取公元纪年后两位;省、市县代码参照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编码方案(浙劳社培[2003]139号);市县代码中,市本级取01,萧山区20,余杭区21,富阳市22,临安市23,桐庐县24,建德市25,淳安县26;序列号每年各地分别从0000001起顺排。如:建德市2012年所发的第6本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号码为1211250000006。
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网站上发表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回答/文章/评论/图片引用),文章仅供免费阅读参考。若有侵权,版权个人或单位不想本网发布,可联系用户或本站,我们将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