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纪律的公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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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把关涉及本医疗机构职工担任师资人员(指导老师、推荐医师、指导医师)以及考核申请人在本医疗机构医术实践情况是否属实,严禁出具虚假证明。
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第三十六条明确要求:“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者使用虚假材料报名,指导老师或推荐医师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目前我省已经有因虚假推荐被立案查处的人员,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广大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要引以为戒,务必按照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真实推荐,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市卫生健康局将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肥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4日
原标题:《关于严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纪律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