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公共营养师被列入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获得证书者仍有效。 公共营养师资格证的取消是指该证书不再由国家颁发和认可,也就是说,公共营养师不再是一个国家认定的职业。 从2019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这意味着,公共营养师不再被认定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从2021年6月1日起,取消了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这意味着,公共营养师不再被认定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