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所查到的信息,2017年6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取得中医(含针灸)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中医治疗工作。”还取消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护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所查到的信息,目前劳动部门颁发的针灸师证已经被取消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
